福建省贸促会新闻宣传及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我会新闻宣传水平,经研究,拟将我会新闻宣传及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委托社会机构运营服务。项目拟采取供应商比选(综合评分)方式确定执行机构,相关工作根据采购要求执行(见附件),欢迎各有关单位前来报价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规定;
2.具有省级网信行政部门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;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二、材料递交
本项目采购公告时间:2026年5月18日至21日17:30时。请各报价单位于5月21日17:30时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(封口处加盖公章)送达至鼓楼区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1308室,联系人:卢先生,电话:0591-87824858,15060229577。
福建省贸促会
2026年5月18日
附件:
省贸促会新闻宣传及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要求
一、项目名称
省贸促会新闻宣传及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(一年期)
二、报价文件要求
1.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附件1),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2.提供营业执照和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证书(省级网信行政部门颁发的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》)复印件;
3.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(附件2);
4.提交与“运营服务内容”相关的项目服务方案、报价表等各项材料,对服务内容、指标数量要求等进行说明;
5.提交项目评分标准(附件3)要求的相关材料;
6.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(20万元);
7.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,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;信封封面标注项目名称、供应商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。
三、运营服务内容(指标数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4)
(一)官方网站
日常新闻稿件采编,转发时政要闻,确保信息常态化发布。
(二)官方微信公众号
1.账号优化管理;2.日常信息稿件采编发布,及时转发时政要闻,确保常态化发布;3.专题专栏制作;4.原创视频拍摄制作;5.节点海报制作;6.网络信息反馈;7.开通供求和招商专栏。
(三)新闻宣传
协助我会做好重大会议、展会和经贸活动的新闻宣传,并在省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发布。
(四)其他内容
1.加强意识形态管理,履行信息内容管理责任,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,及时对我会工作要求作出响应,做好日常运行维护,7*24小时技术保障,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;中标后不得挂靠和转包。
2.须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(人员不驻点),承担策划设计、文字编辑、摄影摄像等工作,并指定项目负责人1名、日常工作联络人1名。
3.根据需要安排采编、摄影摄像人员对我会重大活动、会议等进行报道,并在省级以上官方媒体发布。
4.因工作需要派采编人员到现场服务的,省内差旅费由供应商承担,省外差旅费由我会承担并据实结算。
5.双方不定期召开会商会,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。合同到期前提交各项结案材料,并根据服务效果进行项目验收。
四、项目预算(20万元以内,详见附表)
1.官网信息发布10万元;2.微信公众号运营8万元。3.做好重大活动和会议新闻宣传2万元。
附件:1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2.供应商资格承诺函
3.省贸促会新闻宣传及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评分标准
4.省贸促会新闻宣传及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内容、经费预算及报价表(一年期)
供稿:办公室


